Klook 香港渣打银行 Smart 信用卡优惠,全年享 5% 现金回赠,及迎新礼遇额外 HK$300 电子现金券

Klook 与渣打银行合作,使用渣打 Smart 信用卡于 Klook 消费,全年享 5% 现金回赠,此外还有迎新礼遇:额外 HK$300 Klook 电子现金券。

需透过下方活动连结进入 Klook,才能享有优惠:
https://www.klook.com/zh-HK/tetris/promo/hk_scb/

Klook x 渣打 Smart 信用卡客户专享预订优惠

于推广期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凭渣打 Smart 卡于 Klook 签账可享 5% 现金回赠。毋须登记及输入优惠码。签账金额上限港币 60,000 元。

服务条款

Smart 信用卡 Klook 5% 现金回赠优惠之条款及细则(“优惠”)

• 推广期: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 客户于成功申请并启用信用卡后,本行将按合资格签账以一定比率给予信用卡户口现金回赠。在 Klook 之合资格签账,每港币 20 元签账给予港币 1 元现金回赠 (相等于 5% 现金回赠)

• 其他合资格签账则每港币 180 元签账享港币 1 元现金回赠(相等于 0.56% 现金回赠)

• 推广期内每卡户口在特约商户享有 5% 现金回赠之合资格签账之总金额为港币 60,000 元。在特约商户进行的合资格交易须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或之前完成及过帐,并以信用卡月结单上显示的交易日期为准。特约商户之名称由银行全权酌情决定及须反映于该信用卡月结单上的进支详列。任何超过港币 60,000 元上限的金额将当作其他合资格签账。

• 详情请参阅 Smart 信用卡奖赏条款及细则

额外 HK$300 Klook 电子现金券之条款及细则(“特别礼遇”):

  1. 特别礼遇之推广期由 2023 年 4 月 1 日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包括首尾两日)(“推广期”)。
  2. 符合资格可获 HK$300 Klook 电子现金券(“Klook 电子现金券”),客户(“全新信用卡客户”):

i. 必须为现时并未持有及于现时申请渣打 Smart 信用卡(“合资格信用卡”)批核日起计之过去 6 个月内没有取消任何由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本行”)发行之渣打信用卡或 MANHATTAN 信用卡主卡;及

ii. 于推广期内透过 sc.com/hk/credit-cards/smart/klook 或 sc.com/hk/zh/credit-cards/smart/klook/递交合资格信用卡网上申请表格;及

iii. 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或以前成功申请并获本行发出合资格信用卡。

  1. 每位全新信用卡客户如符合资格,于推广期内只可获赠特别礼遇一次。本行保留全新信用卡客户享有特别礼遇之最终决定权。
  2. 除基本合资格信用卡之迎新礼遇外,特别礼遇不可与其他申请优惠同时使用 。
  3. 当达到相关要求,Klook 电子现金券之兑换码将于 2023 年 9 月 30 日或之前经本行电邮发送到合资格客户(“换领电邮”)。Klook 电子现金券之换领方法、有效期及其条款及细则将会于换领电邮说明。全新信用卡客户须按照换领电邮之说明兑换 Klook 电子现金券。
  4. 合资格信用卡之账户必须于安排 Klook 电子现金券时仍为有效、无拖欠任何信用卡账项及信用状况良好,否则本行有权取消安排 Klook 电子现金券予全新信用卡客户。符合资格获得 Klook 电子现金券之全新信用卡客户,如果在 2023 年 9 月 30 日或之前未获得 Klook 电子现金券需与本行联络。本行将不负责重新发送 Klook 电子现金券之兑换码或补偿 Klook 电子现金券。
  5. Klook 电子现金券不可兑换成积分、现金回赠或现金,亦不可转让。
  6. 已获赠 Klook 电子现金券之全新信用卡客户若在合资格信用卡发出后一年内取消该合资格信用卡,本行保留权利向全新信用卡客户收取相等于 Klook 电子现金券价值之费用。
  7. 本行之员工不会获赠特别礼遇。
  8. 兑换及/或使用 Klook 电子现金券受条款及细则约束,详情请浏览
  9. 客户明白及接纳所有商户提供的之 Klook 电子现金券及任何兑换的产品及/或服务(包括任可兑换产品)并非由本行所提供。因此,有关商户、其员工、其人员及其供应商于 Klook 电子现金券及任何兑换提供的各项产品/服务的各方面,包括但不只限于商户所提供的产品及/或其服务的质素、供应量、产品及/或其服务说明、任何虚假的交易说明、虚假陈述、错误声明、遗漏、未经授权的陈述、与此 Klook 电子现金券及任何兑换相关或就提供此 Klook 电子现金券及任何兑换下的产品及/或服务的不公平贸易惯例或行为,本行均毋须负上任何责任。
  10. 本行保留随时更改、延长、终止及/或取消特别礼遇以及修订本条款及细则之权利。本行可能在毋须事先通知的情况下而酌情更改优惠详情。如有任何争议,本行保留最终决定权。
  11. 中英文版之内容如有歧义,概以英文版本为准。

借定唔借?还得到先好借!

由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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